新《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为推动深入学习和贯彻实施,提升公安机关刑事办案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在1月8日、9日两天开展了新《刑事诉讼法》专题培训讲座,特地邀请了山西大学法学院导师薛荣、马秀娟、李麒来辅导。在家的局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全体民警共230余人聆听了讲座,讲座由副局长闫志斌主持。
三位导师从新《刑事诉讼法》立法意图、新旧比较、公安执法实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系统讲解了刑事诉讼辩护制度、证据制度、侦查措施、强制措施等多项刑事诉讼制度的变化,具有较强的理论指导性和实际操作性。培训人员边听讲、边思考、边记录,表现出极高的学习热情。此次培训收效明显,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在思想上充分认清了《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大意义,以及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给公安刑事执法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切实感受到了新《刑事诉讼法》实施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必须尽快适应新要求、新挑战,进一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执法素质,全面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副局长闫志斌在主持培训时,就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提出了两方面要求:一是做好思想准备。新刑诉法更加注重尊重和保障人权,加强了对公权力的制约,全体办案民警要从思想上深刻理解这一变化,强化对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的保护,确保达到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二是做好学习准备。此次修订的刑诉法内容变动较大,全体民警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力求学深学透,为适应新刑诉法的实施,做好自身知识的储备工作,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民警的执法行为和执法素养,确保新刑诉法正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