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我市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广大公安民警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认真开展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圆满完成了春节假期期间的安全保卫任务。节日期间,全市没有发生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恶性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没有发生恶性火灾事故,旅游景点和公共娱乐场所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在欢乐喜庆、祥和平安的气氛中度过蛇年新春佳节。
为做好节日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在欢乐祥和中度过新春佳节,全市公安局强化组织领导,对节日期间值班备勤、治安防范、巡逻防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管理等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从2月9日到2月15日期间,市公安局每日两次汇总当日工作情况并对全市13县(市、区)公安局进行视频调度点名,确保了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同时,加强值班备勤,充实值班力量,广大公安民警严格遵守值班规定,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做好随时处置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充分准备。
节日期间,各级公安机关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防控,加大了对集贸市场、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复杂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有效预防了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同时,严厉打击了“两抢一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节日氛围。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也加强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了交通安全畅通,实现了事故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目标,圆满完成节日期间的道路交通管理任务。
摘自《吕梁日报》2月19日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