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谨防克隆超市购物卡的新型诈骗手法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2/20 21:06:05
警方提示:谨防克隆超市购物卡的新型诈骗手法
   春节期间,市民购物频繁。近期,一种利用超市购物卡的防范漏洞,克隆超市购物卡进行诈骗的新手法在我省部分地区出现。现对该类案件的作案特点作简要分析。

    1、诈骗原理:利用超市购物卡防范疏漏,由于超市的购物卡使用的是账号管理,每个账户对应不同的消费额,购物卡刷卡的磁条信息实际就是账户信息。犯罪嫌疑人首先在超市购买真的购物卡,作为母卡,利用卡号和磁条信息通过专门的技术复制出克隆卡。由于真卡和克隆卡的卡号相同,无论是真卡还是克隆卡,到收银台查询均能查到相同数额的余额,且也都能消费,但其中一卡消费后,另一张卡的余额也同时减少。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成功交易后,犯罪嫌疑人会立即将母卡中的金额转出,导致受害人所购买的克隆卡内余额为零。

    2、受害人群特点:侵害人群主要针对想买“打折购物卡”的群体。一般受害人主动在互联网上发布求购超市购物卡信息,并留下联系方式。犯罪嫌疑人利用受害人购买打折卡心理,主动电话联系受害人,作案成功率较大。

    3、发案地点:在购物卡所在超市或商场内部及周边。交易后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共同去服务台验卡,确定卡内金额及消费能力。

    4、该类案件易于通过网络渠道传播:一方面犯罪嫌疑人易于通过网络渠道物色受害人作案。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易于通过网络渠道结伙作案。嫌疑人A购买母卡后通过网络渠道结识具有“克隆卡”技术的“网友”B,将卡号、磁条信息通过网络发布给BB负责克隆卡。嫌疑人A诈骗成功后再与B进一步分赃。往往嫌疑人AB对相互身份信息并不了解。

    5、该类案件具有连续发案特点:因该类案件迷惑性较强,作案成功率较大,犯罪嫌疑人一旦得手后会连续流窜作案。

    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购买购物卡一定要到正规超市或商场购买,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