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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犯罪向四类人群延伸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4/3 16:37:02
传销犯罪向四类人群延伸

 

通过对近年来传销案件分析发现,传销组织的发展对象由中老年人逐渐向从事保险、美容美发以及大学生、小生意人等重点“易感”人群延伸,传销活动更趋隐秘,传销团伙逐步向专业化、职业化转变,应引起广大群众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第一类:从事保险业务的群体

此类人群往往具有丰富的阅历、较强的沟通能力以及广泛的人脉关系,其从事的保险行业与传销“拉人头”的方式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同时,从事传销获得的高额返利与拉保险获得利益相比,对此类人群有极强的诱惑力。因此,从事保险业务的人员成为传销组织重点发展并培养的首选对象,此类人员在传销组织中往往有较高级别。

第二类:从事美容业的群体

从事美容业的女性居多,经济条件普遍较好,且此群体已经有一部分相对固定的、生活条件优越的客户群,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同时,由于女性较易受暗示被“洗脑”,拉拢入伙成功率高。此类人群较易成为以美容保健产品为载体的网络传销活动的高危群体。

第三类:下岗职工、转业军人、大学生等群体

此类群体社会经历较单纯,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但生活压力大,急于就业赚钱。针对其心理,传销组织大力鼓吹传销项目的合法性、盈利性和可行性,不惜用豪车、名表、洋房进行示范效应的蛊惑,争取到此类人群的加入。

第四类:小企业经营者

此类人群自身经营规模小、利润薄,金融危机以及银行银根紧缩政策使他们生存困难,短期内获取暴利的心理强烈。此类人群虽然也能认识到传销是一个骗局,但受暴利驱使容易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