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利用“高息揽存”进行骗局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4/11 10:37:05
案例:当前个别不法分子,以某某银行能够办理“高息揽存”为诱饵(所称“高额利息”一般为月利息3~4%),欺骗当事人到银行办理存款,在当事人到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期间,不法分子利用当事人的信任、疏忽,窃取被害人的银行账户号码、存款金额、存单信息等,然后通过非法途径,将被害人在银行账户内存款私自转走,使被害人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警方提示:当前各商业银行都希望尽可能多的增加存款额度,部分商业银行可能会对大额存款户进行奖励,但只是象征性的一点奖励。目前一年期商业贷款利率大约为6%,而不法分子所称高息存款的月利息就达到3~4%,一年的存款利息将达到36~48%,显而易见,所谓“高息揽存”当然纯属凭空捏造。广大群众一定不要相信所谓银行“高息揽存”,如果要办理存款业务,本人应亲自到银行窗口办理,要妥善保管个人存款信息、密码等,自觉远离一些不法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