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汾阳市公安局冀村派出所学习林志梅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7/8 17:08:04

    近日,汾阳市公安局冀村派出所组织民警学习林志梅同志先进事迹,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他指出林志梅同志是我们队伍中的楷模,全所民警要学习她的先进事迹,尤其是学习她忠诚履职、心系群众的公仆情怀;学习她胸怀大局、服务发展的优秀品格;学习她勇于创新、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学习她清正廉体、克己奉公的职业操守,各民警要认真撰写学习笔记,拿手写,用心写,严格的写出来。
    二是要把学习讲演转化为指导派出所工作的内动力。各民警要认真学习,树立正确的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通过学习对比自身的不足,尤其是对派出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各民警要勇于提出意见,所领导要根据意见落实整改,为汾阳公安局冀村派出所注入新燃料,在实践、总结、再实践中不断进步、发展。
    三是要务实行动。通过学习林志梅同志的先进事迹,在发现问题,总结问题,纠正问题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中要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展现出我们派出所公安队伍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