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在身份证复印件上须标注用途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10/11 9:19:22
          有谁在日常生活中没有使用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呢?买房、租房、办理银行业务、登记住宿、出国旅游……在毫不设防的情况下将身份证复印件给出,极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警方提醒市民可以在复印件上详细注明用途,日后万一有意外发生,也好查对笔迹、认定责任。

  警察话你知:

  ◆复印件标注越细越好,但不要遮住身份证号和姓名。

  ◆最好用蓝色圆珠笔。

  ◆部分笔画与身份证的字要有交叉或接触。

  ◆通常写三行,每一行后面一定要划上横线,以免被偷加其他文字。

  ◆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时先将其撕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