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事故互救常识
发布:兴县公安局    时间:2013/10/21 12:23:23
 

    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死亡,往往不是事故本身造成的,而是因为伤员得不到及时的救治或不当救治造成的。假如您了解一些抢救伤员的常识,在关键时刻,您可能就成为伤员生命的救护神。

    1、首先是设法打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110)”或派人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出事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并设法通知紧急救护机构,请求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

    2、对于伤员不必急于把他们从车上或车下往外拖,而应该首先检查伤员是否失去知觉,还有没有心跳和呼吸,有无大出血,有无明显的骨折;如果伤员已发生昏迷,可先松开他们的颈、胸、腰部的贴身衣服,把他的头转向一侧并清除口鼻中的呕吐物、血液、污物等,以免引起窒息;如果心跳和呼吸都停止了,应该马上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

    3、如果有严重外伤出血,可将头部放低,伤处抬高,并用干净的手帕、毛巾在伤口上直接压迫或把伤口边缘捏在一起止血。

    4、发生开放性骨折和严重畸形,可能由于伤员穿着衣服难以发现,因此不应急于搬动伤者或扶其站立,以免骨折断端移位,损伤周围血管和神经。如果伤员发生昏迷、瞳孔缩小或散大,甚至对光反应消失或迟钝,则应考虑有颅内损伤情况,必须立即送医院抢救。

 5、至于一般的伤员,可根据不同的伤情予以早期处理,让他们采取各自认为恰当的体位,耐心地等待有关部门前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