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岚县易制爆化学品的使用情况,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安排,岚县公安局民爆大队于近日对全县的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并对其使用的化学品进行登记造册。
经过摸底调查,岚县使用该化学品的单位有太钢岚县矿业公司、田野采矿场、佳昌汽配有限公司等,同时对使用的易制爆化学品进行了登记,并对各家的化学实验室进行了检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监督使用易制爆化学品,坚决防止丢失、流失现象发生;要严格管理制度,规范领用、使用流程,对本单位的化学品禁止出借、买卖。
此次排查,共出动警力8人次,检查易制爆化学品使用单位11家,进一步加强了使用单位对易制爆化学品的监管力度,同时为岚县社会和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