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交通事故为什么不宜“私了”
发布:方山县公安局    时间:2014/10/15 15:56:04

 私了是违法的行为。私了指交通事故当事人为了逃避违章造成事故的法律责任,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发生交通事故,而私自了结。这样做违法的地方在于: 

 (1)侵犯了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公务的权利。道路交通事故只能由公安机关来处理,公安机关用勘察现场的技术手段获知事故的经过,用熟悉的法律知识,准确地认定事故责任,其他人很难做到这一点。 

 (2)当事人一方或者各方都有可能触犯刑法、民法或者其他行政法规。如果私了,事故责任者将逃避法律制裁。这样既不能教育、挽救事故责任者,也不能教育群众。 

 (3)不利于政府出面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的当事人由于完全是他人违章或者主要是他人违章而造成自己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应当通过损害赔偿手段来惩处对方的侵权行为。如果私了,即使对方作了多给赔偿的承诺,也往往是靠不住的,容易上当受骗。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听候处理,不能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