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下午,岚县公安局东村派出所民警接到刘某报案,称其车内物品被人盗取。
随后民警赶往现场处警,了解得知,12月20日下午7点左右,失主刘某将车停放在东村西三街巷内,次日上午10时许,发现车的左后玻璃被砸,车内物品被盗。
12月25日,一名好心人捡到了车内遗失物品,让派出所帮忙尽快还给失主。该所民警立即通知其认领失物,经过询问失物比对,与其所说相符。刘某夫妇领取失物后,对民警认真履责,及时迅速帮助其找回失物表示由衷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