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新生儿出生登记
发布:孝义市公安局    时间:2012/11/19 0:00:00
 

新生婴儿出生登记常住户口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亲户口薄、居民身份证(系现役军人的,提供军人身份证件和部队政治部证明);

3、结婚证

程序: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婴儿父母双方均为军人的,可在婴儿祖父母或外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户口,军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也可单独立户)

收养子女登记常住户口

1、收养人申请;

2、收养人户口薄、结婚证

3、收养人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

4、《收养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99941《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后收养的小孩落户)

5、《收养证》原件及复印件(199941《收养法》修改决定实施后收养的小孩落户)。

程序: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交城县公安局审批。

出国人员国外所生子女回国登记常住户口。

1、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翻译机构出具的出生证明翻译件;

2、子女及父母回国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3、父或母申请书、《结婚证》。

程序: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姓名出生日期变更更正

变更(更正)姓名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需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的证明和人事档案复印件(盖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章);在校学生需学校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3、单亲或苒婚家庭要求变更(更正)被监护人姓名的,需有亲生父母双方答案的协议,改为继父(母)姓氏的,需出具《公证书》;

4、原始户籍底簿复印件(更正姓名)。

程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县局审批。

更正出生日期

1、本人或法定监护人书面申请;

2、原始户籍底薄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或出生上户的手续材料复印件;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有工作单位的人事(劳资)部门出具证明和人事档案复印件;学生凭学校证明和学籍登记表复印件;无工作单位的由居(村)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5、干部身份要求更正出生日期的,均不受理。

程序: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受理。交城县公安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