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
驾驶证联系信息变更备案
发布:吕梁市公安局    时间:2013/1/11 9:20:13
行政事项 驾驶证联系信息变更备案
办理内容 驾驶证联系信息变更备案
办理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及其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申请材料

一、《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属于从业单位发生变更的,还应当核实并收存从业单位出具的证明。

办理程序 受理岗核实申请人身份信息,录入变更后相关信息。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期限 一日内
办理单位 市、县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