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节后不忘安全防范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2/27 8:50:18
警方提示:节后不忘安全防范
 

    热热闹闹的春节和元宵节假期一眨眼就过去了,大部分群众逐渐开始外出上班、找工作,公交车站、客运车站渐渐开始拥挤,警方提醒市民一定要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确保人身、财物安全。

  一、注意防诈骗

  1.春节过后,正是各类企业招工招聘的黄金时期,许多诈骗分子利用招工的幌子,对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进行诈骗。广大务工人员要到正式的、合法的劳务市场找工作,千万不要相信那些随意相约在车站、码头见面的游击招工者,更不能随意将贵重物品或钱财交由他人,发觉上当受骗应立即报警,及时向警方提供诈骗分子的体貌特征。

  2.切莫贪小便宜。不法之徒常常利用一些群众贪小便宜的心态,在街头巷尾、银行门口、长途客车上用各种方法进行骗钱。骗子们的骗术很多,如:街头丢戒指、银行丢钱、用作废的外国钱币骗钱,等等,如果您疏于防范,就会上了他们的当,不知不觉地进了骗子的圈套。如果一旦有陌生人主动要与你分钱、分物时,要提高警惕,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克服贪财心理,避免上当受骗。

  3.慎买黄牛票。春节过后,人们急于返回工作岗位,一些黄牛党、骗子党利用旅客着急的心理,编造谣言,诱骗旅客上当。警方提示,搭车买票时请不要从陌生人手上购买不明来历的车票(多为假票),有疑问请咨询车站工作人员。

  二、注意防盗抢

  警方提示,在车站、商场、公交车内、公共场所等人群拥堵的公共场所,应注意随时看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贵重物品应集中放置在包中,衣袋内可随身携带零钱;在行进中打电话、通过交通路口时,最好将包放置在胸前或视线可及的地方;乘车时注意周围环境,不要在上车或下车时拥挤;发现有人盗窃他人和自身财物时,应及时报警或寻求周围群众的帮助,保护自身安全。在网吧、饭店消费时,应注意随身携带的财物,不要将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搭于椅背上的衣物内,应放在视线可及的范围内。

  三、注意交通安全

  节后行车,需遵章行驶,文明出行,特别是要防止超速、超载、疲劳、酒后驾驶等交通违规行为,如果在乘车时发现以上违规行为可拒绝乘坐,并及时予以指出,如果不纠正的可以向110公安局指挥中心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