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针对担保业务实施的合同诈骗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3/1 11:32:51
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不断出台,民营担保投资企业逐渐增多。由于是新兴行业,担保投资企业的业务规范管理和监管制度尚不够完善,不法分子利用伪造的产权证明及其他虚假资料作担保实施合同诈骗将会成为一个新的经济犯罪趋势。主要原因有:
(一)将业务员的收入与业绩进行挂钩。业务员业绩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自身的经济收入,因此一些业务人员一味为了发展业务、扩大业绩、提高收入,只要有业务上门,就容易思想麻痹,轻信借款人。
(二)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审核不严谨。他们在与借款人签订合同时往往只看所提供的房产证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而不查看原件,不法分子很容易利用伪造的证明文件进行诈骗。
(三)一些业务人员复核调查不到位。对于借款人提供的用于抵押的房产证等资产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为节约成本、减少麻烦,不到实地进行查看及到有关部门查核。
(四)由于借款人一般都是民营企业、中小业主,很难从税务、国土、房管、工商、金融等部门获取到其信用、资产等方面的信息。
当前担保投资类企业无论数量还是规模仍都在迅猛发展,为有效预防此类针对担保行业,使用虚假权证实施的合同诈骗犯罪,警方提醒:担保公司一是要增强防范意识,要求被担保方提供证件原件进行审核;二是对被担保方提供的证件及证明文件,通过房产部门或人民法院等发证机关和相关机构认证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切不可为追求业绩或节约成本而忽略审核;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提高人员素质,明确业务责任,避免内外勾结实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