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拨打110报警电话时的注意事项
发布:交城县公安局    时间:2013/3/6 10:52:44

 

      人们习惯所称的"110",实际就是110报警服务电话,是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的接收群众和社会各界报警求助的全国统一的特种服务免费电话,接警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处理各种报警、求助,受理群众对治安问题的举报、投诉、查询等,这是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的重要职能之一。拨打110时可通过有线电话和移动电话,不用拨区号,直接110三个号码即可,投币、磁卡电话不用投币或插卡,直接拿起话筒即可拨打110报警电话。

 

      按照公安部下发的《110接处警工作规则》第十四条规定,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有: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二十九条规定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的范围: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

  (二)老人、儿童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疾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公众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涉及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五)需要公安机关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对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110报警服务台接警工作人员可以告知求助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求助,或者直接转告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投诉的范围:

  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督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人民警察各项纪律规定的违法行使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不遵守各项执法、服务、组织、管理制度和职业道德的各种行为。

 

  群众在拨打110报警电话时注意事项

  第一是快,报警快,无论是对抓获罪犯,还是得到帮助、解救危难或排除险情都是十分重要的,报警时一定要就近、及时、越快越好。

  第二是准,报警人对所报案事件,不要夸大其辞,以免影响民警对问题的性质判断,不利处理。

  第三是具体报警时要讲清楚案发的具体地点、时间、报警人的姓名及联系方法等,并按接警员的询问如实回答公安机关需要了解的内容,如对案发地不熟悉,可将现场附近的明显建筑物、大型场所、单位的具体名称提供给110。

  第四是报警完毕后,如没有特殊情况不要离开现场,应在现场等候,注意观察民警的到来,主动与民警取得联系,以便民警及时了解情况,进行处理。

 

  此外在日常生活中出现了一些非正常现象,有的群众拨打"110、122、119"存在谎报、误报、骚扰问题。错误拨打"110"报警电话,严重的干扰了公安机关工作秩序,造成了警力、财力上的浪费和损失。我们应纠正、杜绝以下几种现象:

  1、故意报假案,干扰"110"报警服务台的正常工作秩序。这种情况在实践中时有发生,如有的群众报警称:"在某地点出事了。"等民警赶赴现场发现是假案。这种人故意干扰破坏"110"报警服务台工作,属于一种严重违法行为。

  2、无理取闹。有个别人打"110"无理取闹,说自家楼门前有一泡屎,需警察处理。这种不懂尊重别人的人,也同样得不到别人的尊重。

  3、拨打"110"提出不合理要求,有个别人拨打"110"提出:自家"保险丝断了"、"座便器漏了"、"水龙头坏了"、"出租车拉乘客少给1元钱"、"有人在楼下唠嗑,影响睡眠"等都让警察去解决。

  4、强人所难。有些人拨打"110"提出一些诸如买鞋出了质量问题、债务纠纷等问题,这些人误认为"110"万事都管,就报"110"解决。

  5、向"110、122、119"打骚扰电话。有的个别市民随意拨打"110",一开口就骂人,然后把电话挂了,这种向"110、122、119"拨打骚扰电话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和后果。

 

  广大人民群众,"三台合一"是我们共同资源,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维护"110、119、122"资源,爱护、支持"110、122、119"调度台的工作,使"110"报警服务台更好地发挥作用,维护社会的和谐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