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复制手机卡”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3/7 9:48:32
 

“无需提供原卡,就可用复制出来的新卡接受对方的短信、窃听对方的来电,对你所关心的手机号码进行全面了解,有需要请联系,联系电话**********”。你收到过类似的短信吗?你相信真的能够复制对方手机卡吗?其实,这只是一种骗术,民警为我们揭开了其中的秘密。

案情:2012921日晚2114分浮山县崔某某到经侦大队报案称:2012824日其收到一条内容为:(你好:我处能为您做他人手机号,能看见、也能听见他的通讯,联系电话:***********)的短信,当时该崔因着急找欠钱的小某,所以就拨通该电话做一张小某的卡找他,先后分四次被骗取70800元。

一、此案犯罪特点

1、“复制手机卡”背后的猫腻

“您好,我们是某某科技公司,专业复制手机卡的。你想窃听你爱人或者别人的电话,只需要提供对方的的手机号码,我们会帮你克隆一张和他一模一样的手机卡,他所有的通话和短信您都可以随时掌握,费用只需1000元。”当事主拨通电话后,骗子多数会做诸如此类的开场白。如若事主犹豫不决,骗子还会引用其所谓的专业术语进行劝说,并承诺可以在手机卡复制好后由事主测试满意再付款。

2、“障眼法”验货骗人

一旦有事主“上钩”,就会接到自称是“送货人员”的电话,对方称已经将电话卡复制并调试安装到专门的手机上。在向事主介绍手机的各项配置后,骗子多数会主动提出给事主“验货”,并用“任意显号软件”把显示号码修改成被复制的手机号打给事主。恰恰正是这种拙劣的“障眼法”骗取了部分事主的信任,成为整个诈骗过程的关键环节。为顺利骗取钱款,骗子还会编造出“送货人不收现金,需要事主先汇款并持汇款回单交易”等理由,另急于了解他人动向的事主一步步掉入陷阱。

3、步步利诱威逼

当事主将事先谈好的钱款汇到骗子提供的账户后,“送货人”很快又会以需要事主购买“窃听专用手机”、“临时性风险保障金”等事由再次要求事主汇钱。如果遭到事主拒绝,骗子会威胁事主称若收不到钱,就将与事主多次通话的录音交给此卡的原机主。

部分事主因顾及到复制他人手机卡的行为曝光后会对自己不利,从而不得不将余款汇过去。当事主按照骗子的要求多次汇款又一直不见“送货人”的踪影后,便试图向所谓的上述某某科技公司投诉,接到“投诉电话”的骗子又摇身一变成为客户经理继续“忽悠”事主。在一系列的劝说与威胁后,部分事主不得不继续汇钱直到察觉被骗。

二、防范建议

1、为防止更多人上当受骗,特在此发布警示信息,请广大群众对诈骗信息不相信、不理睬、不联系、不上当,并将犯罪分子的作案伎俩转告亲朋好友。

2、一旦不幸被骗,要保存好汇款凭据及通话记录并及时报警,向警方提供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联系方式、银行账号等,以便警方早日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