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提高甄别能力,警惕另类婚姻诈骗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1 9:16:42
 
     一直以来,各地特别是农村偏远山区均有不同程度地发生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婚姻诈骗案,给受害人带来了重大的财产和精神损失。“以婚骗财”案件是一种以介绍对象为名,骗取钱财为目的,侵害当事人财产利益的犯罪行为,该类犯罪行为利用当事人贫穷愚昧、居住偏僻或身体病残等弱点,花言巧语,借婚骗财,从中渔利,使受害人及其家庭在经济、精神上都遭受重大损失和伤害,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婚姻诈骗在农村又叫"放飞鸽",一些残缺的家庭及闲散人员,常以离异为名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进行婚姻诈骗活动。

  一、婚姻诈骗案件的手段、特点

  (一)作案人身份为:外地人。

  (二)侵害的对象:大多为农村大龄男青年或身体有残疾的青年。现在很多农村青年妇女外出打工,有的在外结婚,同时,农村婚嫁费用也较高,最低几万元,一些条件或身体不好的大龄男青年无力承担这高昂的费用,另外,他们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便有了花钱买老婆的心理,往往想方设法找人说个媳妇来解决自己的婚姻大事。这就给一些不法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作案特点:索要财礼等钱财后登记结婚,而后与男青年生活一段时间,寻找机会逃跑,不知去向。

  (四)诈骗形式多种多样。骗婚的形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骗婚女性以伪造身份进行诈骗;二是骗婚女性盗用他人身份进行诈骗;三是骗婚女性以真实身份进行诈骗

  二、农村骗婚案件发生的原因

  追根溯源,农村骗婚案件所以频繁发生,既有作案人和受害人主观方面的原因,也有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相对落后等客观方面的原因。

  (一)从作案人的角度看,道德沦丧,自甘堕落是他们从事婚姻诈骗犯罪的原始动因,而贪图享乐,谋取私利则是他们从事婚姻诈骗犯罪的最终目的。

  (二)从受害人的角度看,娶妻心切,掉以轻心是大多数上当受骗者普遍弱点,许多犯罪分子正是窥伺了这一客观实在,利用他人急切求偶的心理特征实施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那些因为各种原因为婚事发愁的受害人都是毫无戒备,轻信言辞。

  (三)从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的角度看,越是经济不发达,思想文化落后的偏僻地区,婚姻诈骗犯罪的发案率就越高。而文化教育的落后使得一些农村法律意识淡薄,旧俗陋习流行,许多人正常求偶不成,往往通过买卖解决婚姻大事。所有这些,都会让那些不法分子把犯罪的触角伸向农村,把贫困落后的农村当成他们实施犯罪的市场,把憨厚纯朴的农民当成他们坑骗欺诈的对象。

  预警提示:请广大群众提高警惕,解决婚姻大事交友要慎重,不要轻信一些媒婆的花言巧语,不要轻易的支付财礼购买贵重首饰,防止不法分子利用非法及合法手段钻法律空隙来骗取钱财,使得被侵害人人财两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