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被盗”手机失而复得
发布:石楼县公安局    时间:2013/3/21 11:14:29

   今日下午两时许,石楼县公安局小蒜派出所接到报警称:一名陕西人来小蒜饭店吃饭后发现手机不见了,价值五千元,接警后,所长王林平、民警孟宇龙等人前去查看现场。通过对现场的仔细勘查、对相关人员进行口头询问,分析这名陕西人手机被盗的可能性不大,建议其再仔细找找。在众人的帮助下,这名陕西人黄某在其车座底找到手机,经查看,黄某“被盗”财物未损。原来,黄某在车上接过电话后,把手机放到车座上,由于道路不好将手机掉到车座底,手机为振动声没听见。这次要使用时,没有找到,当即及报了警。
    民警温馨提示:黄某的手机失而复得,虽然虚惊一场。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在存放任何财物,必须认真仔细,不得麻痹大意,在确认存放安全后才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