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六种涉房诈骗
1、骗子先以短期合同、小额租金租下一套住房,然后冒充房东伪造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将该房屋用长期合同方式转租给新房客,从中诈骗牟利。此外,骗子还会用一些其它方式将房屋的房产证从户主处借到手,然后再伪造房产证,将本属别人的房屋出卖或抵押,换取金钱。
2、骗子通过网络发布多条出租信息,将一套房屋同时租给多人骗取房租。警方称,此类诈骗案还有“黑中介版本”,即中介公司把一套以月付款方式承租的房源租赁给多人,一次性收取半年或一年租金。
3、一些房屋中介公司虚构房源信息,当租房者交纳信息费后,却很难与房主见面,缴纳给中介公司的信息费也无法要回。
4、不法人员声称有关系能购买到紧俏的拆迁房等,然后骗事主交纳定金;或干脆假冒房地产公司名义,以虚假预售房合同进行低价抛售、重复销售,诱骗事主签订购房合同,或者将已抵押给银行的房子卖给购房者。
5、骗子以二手房屋为诱饵,分别与多人签订购房合同,伪造各种证明,同时卖给多人。
6、不法分子利用出租房屋注册公司进行诈骗或者以出租房为根据地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要避免上当,平时一定要有基本的防范意识。比如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认真核实房东身份,仔细查看房屋产权证及户口本原件,必要时要与原发证机关进行核实。此外,房东应定期查看自家的出租房和房客情况。买卖房屋必须出具委托协议、房产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邀请业内人士到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要出售的房子的真实性,不要轻信口头协议、更不要随意签订合同和交纳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