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传销本质手段——“杀熟”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4/1 10:37:45
传销本质手段——“杀熟”

5种杀熟形式吸引参与传销需警惕:

  一、以介绍职业、招聘兼职、从事新型项目经营、低成本创业等为名,欺骗他人在本地或异地非法聚集,用财富、梦想、荣耀、成功等词语洗脑诱导他人参与。

   二、假借高科技、新产品的幌子,以产品直销为名,宣传增设专卖店、实现连锁销售、创建概念店等,发展加盟商按层级收取加盟费吸引他人参与。

  三、以互联网、报刊等媒介发布外汇交易、股票投资”“新能源开发致富信息,或推销教育培训”“个人理财”“远程教育虚拟产品,引诱他人参与。

  四、以亲属、朋友、同乡身份介绍新型营销”“合法直销”“网络倍增等信息,组织所谓成功人士现身说法或以招商会、推荐会、免费旅游并送纪念品等活动诱骗他人参与。

  五、以互联网站和电子商务网站为载体,极力美化公司形象,鼓吹预期收益,并通过一定方式展示已经参与人员的姓名、业绩、奖励、分红等情况,刺激他人加入。

  警方提示:传销主要利用杀熟手段骗人骗钱,千万不要碍于情面抱着先试试看的心理盲目加入。根据法律规定,参与传销活动,均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同样要受到相应法律制裁。如群众发现涉嫌传销的组织或人员应及时拨打12315或110向工商、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