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摄影者捕捉“镜头”时莫忘防范
发布:杏花分局    时间:2013/4/18 10:54:16
 

近期,辽宁省台安县局台南派出所接到孙某某报案称:15日晚9时许,当其正在位于台南区的奥体中心内用相机捕捉篮球比赛精彩镜头时,自己装有照相机"长镜头"等物价值一万余元的器材包被人盗走。接报后,台南派出所值班民警迅速赶到案发现场,经连夜广泛走访调查,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南方花园小区的保安徐某某,并连夜找到徐某某家将其一举抓获,窃取的器材包完好地放在家里,他还没来得及打开就露了马脚。
  此案虽成功告破,价格不菲的"长镜头"也物归原主,但从防范角度考虑也发人深省。为此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摄影爱好者要引以为戒,并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安全防范:
  一是摄影者外出采风,不易单身前往,而要二人以上结伴出行,以便互相有个照应,使盗贼望而却步。
  二是摄影者根据地域场景情况,尽量减少随身携带器材的数量,最好背在自己身上,或委托同行就近看管,让盗贼无机可乘。
  三是因为集会场所、游览胜地往往人头攒动流量很大,一旦财物被盗,摄影者要在第一时间报警,把握有利时机,以便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顺藤摸瓜破案,将盗贼生绳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