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城内坐车不可坐的“五类车”
发布:临县公安局    时间:2013/4/28 9:05:59
    现在县城的居民在公交车不便的情况下,选择乘坐的是所谓的“五类车”:是指电瓶车、摩托车(包括二轮、三轮摩托车、机动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含人力三轮车、黄包车)、拼(改)装报废车。

     非法摩的等“五类车”现象其实是一个老问题,这里面既有驾驶者屡次处理后仍然重操旧业等问题,也有个别市民贪图便利“无原则”帮衬的心理。有时候出门贪图方便,花几块钱搭摩托车少走几步路是人之常情。但是街坊们请注意,这些“五类车”既没有牌照、也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乘客根本就得不到任何保障。 

    所以坐这种车不出事才是侥幸!为了省几步路,如果出了车祸,自己身体受伤,那真是得不偿失,这种例子已经出现不少了。在这里,要提醒街坊们引以为戒,多走几步路,主动拒绝乘坐“五类车”,从根源上让“五类车”没有生存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