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雾天行车要提前做好警示
发布:临县公安局    时间:2013/5/9 15:43:52

  雾天在公路上行驶时,突然停车或突然加速都很危险,往往会引发群车追尾的重大交通事故。雾天行车,应及时打开防雾灯和近光灯,降低速度,严格遵守靠右侧通行、各行其道的原则,车辆之间及行人之间都要保持充分的安全距离,尤其是通过村庄、路口、车站及行驶于山路转弯处时,应仔细观察周围情况,适时鸣喇叭,以引起行人和车辆注意,做好避让停车的准备。雾天能见度在30m以内时,车速不得超过20km/h;浓雾能见度减至5m以内时,应及时靠边选择安全地点停车,并打开小灯、尾灯或示宽灯,待浓雾散后再继续行驶。当遇到高速公路起雾时,应及时打开防雾灯和近光灯,降低速度。如果能见度过低时,应暂时驶离高速公路,将车停到附近的服务区。不能驶离高速公路时,应选择紧急停车带或路肩停车,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放置停车警告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