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上的诈骗案件多种多样, 犯罪嫌疑人多是利用人们贪小利的心理,采取低价销售假古董、假猫眼石、兑换外币、旧版人民币以及帮忙调动工作关系等手段,或利用捡到现金、金银首饰平分,以及假金元宝等形式诈骗,个别案件数额巨大,受害人损失甚重,骗子还利用迷信手段进行诈骗。警方就以下几种比较常见的诈骗手法进行剖析,给您提个醒,谨防受骗。
招数一:兑换外币
作案方式:以团伙作案居多,骗子少则二人,多则三五人,有时还有小孩参与。此类诈骗活动约占全部骗案的10%左右,它具有成功率高、涉案金额大、流动性强等特点。银行门外或长途汽车上是此类诈骗活动骗子们经常出没的场所。团伙中的女性或小孩手持一叠外币(通常是秘鲁币),谎称“亲人遭遇车祸”或“自己从家中偷出的外币”,买车票时候被“同车人”发现是“美元”,利用被害人贪小便宜的心理,伺机下套。
警方提醒:大多数人没有见过真正的外币,不要随便相信陌生人,兑换外币要到正规的银行,而不是在街头或者是汽车上。
招数二:配合警方
作案方式:假冒“刑警”让受害人手机关机,或者通过电话让受害人“配合办案”,把手机关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当事人亲友电话号码,进而借口“当事人出车祸”向当事人的亲友骗取钱财。
警方提醒:警方办案一般情况下不会干公民的通讯自由,正规的警察办案一般都会先出示证件,如果着警服则会警衔、警号、胸卡佩戴规范,不会挽袖、留着长发,更不会用手机联系的方式要求普通市民“配合办案”。因此,市民在接到此类来历不明的所谓“刑警”的电话时,应保持一定警惕,可及时报警。
招数三:见者有份
作案方式:两人或三人合伙作案,用百元面额人民币包裹废纸装在信封内,作为“诱饵”进行诈骗。故意丢到路边让受害人看见,造成“见者有份”的假象。或者,邀请受害人一起“勘测”住宅附近地质,声称要建设大型工程,然后在地上挖出“宝物”,要于受害人“分成”。最终拿出种种理由先行离开,要求受害人保管“大量现金”或“宝物”,把受害人身上或家中的部分现金拿出暂交骗子使用,让受害人等候“分钱”。
警方提醒:这些“现金”和“宝物”全部是假的,相信他们,自己只会受骗。
招数四:祛病消灾
作案方式:此类诈骗的受害者50%强为50岁以上的老年妇女。骗子事先打听好受害人家中有病人,利用受害人急于给家人治疗和迷信的心理,表示自己一眼就看出受害人家中有“邪气”,并称拜佛可以驱邪。要求受害人准备大额现金压于神坛下面,然后烧香拜佛数小时,乞求保佑,骗子趁机调包。
警方提醒:有病要到正规的医疗机构治疗,不要相信封建迷信。
招数五:假币换钱
作案方式:主要集中在出租、餐饮、集贸市场、小商品经营等行业,骗子在买东西时先给一张真百元大钞,营业员验过钱找零时,骗子说自己有零钱,营业员把整钱递回来时,骗子调包换成假币,随后马上说零钱不够,把假钱递给营业员,此时营业员一般不再验钱,立即找零。
警方提醒:营业员在进行现金交易时一定要小心,每次货币来往都要验明真伪。
招数六:预付定金
作案方式:骗子一般要和受害人先“熟悉”,声称自己是采购某种稀少的商品的,把少量定金交给受害人,委托他代为采购,并有相当利润共分。几天后,另外一名骗子把大量货物卖给受害人,获取大量现金。
警方提醒:此类骗术在社会上最普遍,生意场的人一定要小心,不要被少量的定金迷住眼睛,不熟悉的合作伙伴要要求对方支付全额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