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交通防范小常识
发布:文水县公安局    时间:2013/6/26 9:27:38
         1、 车辆停放要选择在停车场或交通部门允许的有人看管的停车点。一时找不到停车点,也应在遵守交通规则的前提下,尽量将车辆停放在人气较足的场地,切忌在偏僻地段一停了之。

2、 车主离车后,应将车内贵重物品诸如照相机、手提包、手提电脑等物品随身携带,较大件的贵重物品也应设法转移,切忌暴露在视线之内。

3、 车主一定要养成离车后随手锁门的习惯,有条件的还应启动报警装置。

4、 行车中一旦遇有“意外”情况,停车处置问题时,也要养成锁门习惯,千万不要因心急而忘了锁门。在处理情况时,遇有围观人群更要警惕犯罪分子“连档模子”钻空子行窃。

5、 路边车辆启动前,先要检查车轮下:有无被人放尖钉;“烂苹果”、“萝卜片”可能镶嵌朝天钉;刚起步,有人喊:“你的轮胎漏了气”,小心有人设圈套:一人把你引下车,同伙乘机将包窃。

6、 运用技术防范手段是减少这类犯罪的有效措施。目前市场上已有的防盗包(箱)、防盗报警器、磁控开关、玻璃震感器、红外入侵探测器等产品,车主可根据不同需求选购,“花钱保平安”值得。

7、 不要抱有盲目贪小的心理,不在马路街头私下非法兑换各类有价证券票证。

8、 不要盲目购买自己不了解其真实合理价格和无法判断质量水平的商品。

9、 不要听信旁人的劝说,起哄,抬轿,不要有盲从心理,最好的办法就是不信,不买。

   10、 加强防范意识的培养,遇到马路诈骗情况,要加以识别,并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