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交警为驾驶员“支招”提示 确保雨天行车安全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3/7/4 9:40:11

    近日,我市连续出现强降雨天气。支队宣传部门充分利用短信、微博平台,并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发布安全行车提示,为驾驶员“支招”防止恶劣天气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1.雨天道路湿滑,车速过快时轮胎与路面之间易形成水膜,产生“水滑”现象,雨天行驶请降低车速,确保安全。

    2.降雨形成的水雾会影响能见度,要及时开启示廓灯和雾灯,降低车速,适当增大跟车距离。

    3.在湿滑路面行车,请降低车速行驶,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车距,遇情况提前采取制动、减速措施,避免紧急制动、紧急转向,以防车辆侧滑发生危险。

    4.雨天驾驶车辆,要采取点刹的方式制动;转向时要先减速,适当加大转弯半径慢打方向盘,以免车体失控。

    5.夏季降水增多,请注意检查雨刮器,并且及时更换、加注玻璃清洗液。

    6.雨天行经积水路段时,应跟着前车路线行驶。遇有情况不明或积水较深路段,请停车观察或绕道行驶;必须涉水通过时,要低挡匀速一次性通过,不要中途停车或减速。

    7.雨天非机动车驾驶人头戴雨帽,行人手撑雨伞,视线、听觉受到限制,在雨中行车遇非机动车和行人,要关注其运行轨迹,提前鸣笛、避让,减速行驶。

8.雨天行车,要尽量注视远处固定目标,双手握住方向盘向前直行,切不可注视两边车辆溅起的水流或浪花,以免扰乱视线产生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