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购买样机要多个“心眼”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8/7 15:54:01

  随着家电、家具、数码产品卖场的火爆促销,大量商品售出的同时会产生柜台样机滞留的现象,为将样机尽快售出,部分商家以打折优惠等方式吸引消费者。为此,消费者购买样机需谨慎,防止隐藏的消费陷阱。

据了解,样机也称为展示机,主要在柜台供消费者观看和试用。经过一段时间试用的样机,商家会以低价促销的方法将其卖出,而不少消费者也愿意低价购买样机。但是,在销售样机过程中,也有部分商家以旧充新、以次充好,侵害消费者权益。

该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商家将样机充当新机销售,以“刚拆封,绝对没问题”向消费者作出承诺;不履行告知义务,隐瞒商品为样机的事实,隐瞒样机存在的磨损、部件损坏等问题,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样机,造成权益受损。或部分商家随意添加附加条款,拒不履行三包义务;样机售出后出现问题,商家以“样机是处理品、打折特价品”等为由不履行售后服务。

针对这些“消费陷阱”,民警提醒消费者,购买样机首先要充分“知情”,询问产品真实情况。购买已拆封的产品,要注意是否是样机,必要时可在购买票据上作出约定,以防商家以样机充当新机销售,瞒天过海。其次,市民低价购进样机,要关注产品是否存在外观磨损、划痕,部件损坏和隐藏性故障等问题。同时,谨防商家随意添加的诸如“样机不退不换”等附加条款限制三包。另外,注意索要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和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购物凭证将是维权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