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应届大学生毕业未就业 实名登记就业可获扶持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9/13 9:00:58

 2013年9月12日,省人社厅公布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登记实施办法。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后,便可享受专人提供的就业指导服务,以及免费推荐就业服务。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名登记的对象为省内、省外本省生源的应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其中,户籍不属本地但有登记需求的也可登记。

 省、市、县及基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窗口)将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全部纳入实名制登记范围,依托全省的“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全面掌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求职意向、就业服务需求以及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享受就业扶持政策、实现就业创业等情况。

 为了方便毕业生,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设立专门的“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实名登记”服务窗口,并安排专人负责。实名登记时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一份“信息登记表”。

 省人社厅有关人士表示,实名登记后,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采取电话回访或现场走访的形式,对毕业生进行定期跟踪回访,至少三个月跟踪一次。这样可以及时掌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和求职需求。

 同时,相关机构将结合市场需求,适时发布岗位需求信息,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就业见习、档案托管等“一站式”服务。对有创业意愿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将开展创业培训和职业指导,为其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