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民警呼吁注意青少年交通安全
发布:文水县公安局    时间:2013/9/24 9:49:39
    国庆假期即将到来,青少年的户外活动大幅度增多。为保证青少年出行安全,巡特警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对青少年活动场所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通过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家长和青少年注意交通安全。
    一、马路不是游戏场
    道路是为了便利交通而建造的。道路上车辆、行为川流不息,交通十分繁忙,如果我们随意地在道路上玩耍、追逐,把它当成"游戏场",不仅影响交通,而且非常危险。现实生活中,已经产生了不少悲剧和血的教育。青少年处在生长发育、增长知识阶段,对很多事物非常感兴趣。例如踢足球、滚铁环、溜冰、打羽毛球、放风筝等,不少人不仅在课间休息时间玩,而在上学、放学的道路上也玩。殊死搏斗不知这样非常危险,有时为追赶玩的物品跑向路中,导致汽车驾驶员措手不及,而发生交通事故。
    在人行道上跳橡皮筋、踢毽子、玩呼拉圈,都会给来往人带来不便,也是妨碍交通的行为。在道路上追追打打,车前车后乱窜,互相扔石子、泥块、处于开心、好奇,在道路上追车、扒车,向行驶中的车辆投掷杂物,以此取乐等等,这些都是危害交通导致事故的根源,是必须严格禁止的行为。马路不是游戏场所,不能在道路上玩耍。
    二、行路常识
    首先要有交通安全意识。外出走路,随时都会遇到威胁自己生命安全的复杂情况,因此要集中思想,注意不要撞着别人,也要防止别人撞你自己,做到安全行路。走路时不可低头看书看画;遇风、雪、雨、或烈日天气,不要将衣物、雨具挡住行走视线;遇大风刮起灰尘不要突然横过公路抢上风;不要在公路上滑旱冰、做游戏等。上述不良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其次要规范自己的走路行为。在城市街道,走路必须走人行道,在农村公路须靠路边行走。横过街道必须走"人行横道""人行天桥""地下通道"。这样可以避免与车辆发生碰撞。第三,要有良好的行路心态。在城市要横过街道确实叫人胆颤心惊,南来北往的各种车辆往往叫人进退两难。这时要觉着不要慌张,做到"宁停三分钟、不抢一秒"。过马路时要先左看看,右看看,待确无来往车辆时再通过。切忌过马路时犹豫不决,停停走走、跑向路中又回头或者盲目突然横穿。
    三、自行车使用常识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而当青少年已达到法定的骑车年龄,准备骑车,则必须认真学一学交通法规和掌握安全骑车要领。自行车首先应该保持机件完好,安全设备、牌证齐全有效。骑车前,应该先检查一下铃、锁、刹车、车轮、龙头等是否完好。学骑自行车时,应选择广场、操场或人车稀少的道路。严禁在交通繁华地段学骑自行车。当掌握骑车技术,可单独骑车时,还要牢记安全骑车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按顺序行驶,不驶入机动车道。骑车到路口,主动地让机动车先行,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外。骑车转弯前,减速慢行向后望,伸手示意。左转弯前伸出左手示意。在城市市区或繁华道路上,骑自行车不带人。
    四、乘车须知
    乘坐车辆也应该讲究社会公德和掌握应有的乘车常识,以保障人身安全。首先乘车须在站台指定地点依次候车,待车辆停稳后先下后上。下车后,应随即走上人行道,千万不要在车前或车尾急穿马路,以防被车撞倒。其次不准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这些物品会受热、挤压或意外情况引起或爆炸,造成人身伤亡和车辆损坏。第三机动车在行驶中,乘车人要坐稳扶牢,防止紧急刹车,不得将头、手伸出窗外,以免被来往车辆擦伤自己。不准在车辆未停稳时急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