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惕大中专毕业生就职时陷入传销陷阱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13/10/9 9:43:08
 

大中专毕业生以每年几百万的数量在递增,而就业的客观环境却不容乐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率一直上不去,就业难的问题一直困扰着社会、学校和广大学生。一些大中专毕业生为了摆脱来自社会、家庭等多方面的压力急于寻找工作,而他们往往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而误入各种陷阱。我们在日常打击传销犯罪工作中也不时在传销窝点中查获不少大中专毕业生。公安机关查获的多起传销案件中就有不少是大中专毕业生。大中专毕业生频陷“传销陷阱”应引起各地公安机关的重视。在心寒的同时,我们更应该究其原因、想其对策。

一、大中专毕业生就职时频陷“传销陷阱”的原因:

1、缺乏社会经验、就业压力大是重要原因。

巨大的就业压力困扰着众多大中专毕业生。在激烈的就业竞争环境下,只要就业“机会”一显现,多数大中专毕业生都急着去尝试。于是,众多的传销组织纷纷打着找工作、做生意的旗号,利用大中专毕业生缺乏社会经验的弱点,采取“高薪引诱”、“跨省招聘”、“共同创业”、“亲友介绍”等方式,编造谎言诱骗大中专毕业生加入传销组织,进而让他们发展“下线”谋取暴利。

2、好高骛远的心态,使被“洗脑”的大学生执迷不悟。

一些大中专学生在求职时不愿进入收入低又苦又累的行业,一心想寻找工资高又舒服的工作,此时一些不法份子就抓住他们这种好高骛远的心态对他们进行“洗脑”。而大学生容易接受新事物,没啥社会经验,经过“洗脑”之后有很强的自我辩解能力和发展下线能力。新进会员除了发展自己的朋友、同学成下线外,他们还在网上张贴一些招聘广告,以找工作为名发展下线。这些大中专毕业生的理想或事业,就是通过传销使自己迅速致富,而不法分子就是以“好工作、高收入”为诱饵,使得他们深陷传销组织而不能自拔。

3、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差。

大中专毕业生由于缺乏社会实践经验,对一些网上的招工信息缺乏辨别的能力,特别是对以前的同学、朋友更是缺少防范意识,而众多的传销组织正是利用了他们的这些弱点,纷纷打着找工作、做生意的旗号,以校友、朋友的身份诱骗大中专毕业生进入传销组织,发展“下线”谋取暴利,很多毕业生都是被朋友、同学以找工作为名骗来的。有的毕业生直至被抓,还认为他的行为是“直销”而非“传销”,可见其法律意识十分淡薄。

二、警方提醒:

1、加强警校联系,不断提高大中专毕业生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通过讲座、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形式在高校中宣传各种法律知识,讲解非法传销的典型案例及传销的危害性,不断提高大中专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防范能力,拒绝诱惑,防止落入传销陷阱,要在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的同时,想办法寻找机会报警。

2、加大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力度。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往往伴随着侵害消费者权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偷税、漏税、非法集资、非法经营、非法拘禁等大量违法行为,轻者损失财物,重者家破人亡,给社会稳定带来巨大隐患。公安机关要采取各种措施,多部门联合严厉打击传销及变相传销犯罪行为,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市场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