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市民须提防十种情形吸烟引起火灾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10/16 9:30:16

   吸烟不仅是威胁市民身体健康的一大公害,而且也是引起火灾事故的最大原因之一,为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粒火能烧万重山”,对一个小小的烟头,决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不乱扔烟头、在危险环境不吸烟等十个方面的安全注意事项,杜绝因吸烟而引发火灾。

为便于防范,消防部门将吸烟引起火灾归纳为以下10种情形,提醒市民需要注意:

一是躺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

二是漫不经心,不管场合,随手乱丢烟头和火柴梗。

三是在维修汽车和清洗机件时吸烟。

四是叼着香烟寻物时,烟灰掉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火灾。

五是不分场合地点,乱磕烟灰引起火灾。

六是在匆忙时把未熄灭的烟头塞进衣服口袋,结果引燃衣服而起火。

七是使用打火机不当引起火灾。

八是在严禁用火的地方吸烟而引起火灾和爆炸事故。

九是把点燃的香烟随手放在可燃物上,如书桌、箱子上,人离开时烟火未熄,结果引起火灾;或因烟头被风吹落,引着可燃物而引起火灾。

十是醉酒后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