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物捡物”诈骗是比较“老”的行骗手段了,前几年经过公安机关的打击及防范宣传,该类型诈骗已被群众所认识,发案较少,但近来,却偶有事主上当受骗,前来报案。下面还是要再介绍下此类诈骗的行骗伎俩,提醒群众:遇到好事,莫贪心;冷静分析,防受骗。
“丢物捡物”诈骗通常为两三人搭档,以男性居多。一人故意在事主视线内掉一包“钱”、“钻戒”、“金项链”、“翡翠手镯”等贵重物品,待事主捡起钱物,或另一人捡到钱物,以见者有份不要声张为名要求与事主平分。这时丢钱的人回来找钱,或要求检查事主的包,乘机窃取手机及现金,或者待丢钱者走后,以时间紧分钱不便为由让事主以随身财物作抵押,捡到的钱物归事主所有。事后事主发现包内的财物不见了,或发现捡到的不是钱或假的戒指、项链等。
现阶段又出现犯罪嫌疑人使用自己佩戴的假金饰与受害人交换现金或者贵重物品的抵押方式,受害人往往会被大分量的金饰迷惑了眼睛,造成损失,总结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知此一条,定可与丢物捡物诈骗说“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