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吕梁兴县至方山段和吕梁岚县至兴县黑峪口段的煤焦车辆将实施靠右通行管制
发布:兴县公安局    时间:2013/10/31 13:45:33
 

20131020-20141020日,公安机关交警大队将对S218 39Km+200m--201Km+712m (吕梁兴县至方山段)和S313 96Km+983m--215Km+900m (吕梁岚县至兴县黑峪口段)两段煤焦车辆主要通行路段实施靠右通行管制。

管制期间,所有重中型货车必须靠右依次行驶,禁止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在双向四车道及以上路段,禁止占用左侧车道行驶。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通行时,所有重中型货车必须依次靠右停车排队等候,禁止随意穿插超越前方车辆;禁止进入交叉路口区域路段。遇前方相邻车辆发生事故、故障无法通行时,所有重中型货车在确保不影响左侧车道车辆通行时,可以借用左侧车道超越前方车辆,随后必须靠右依次行驶,或严格按照现场交警指挥路线行驶。载运鲜活农产品和工程救险车辆不受此管制措施限制。

管制期间,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行为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之规定予以处罚;对强行通行、不听劝阻,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