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特殊天气条件下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常识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3/11/6 10:59:24

   在雾、雨、雪、风特殊天气气候条件下,驾驶员如何在高速公路上做到行车安全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在特殊气候下,使驾驶员视线变差、路面附着系数变小、车辆难以控制,在这样的条件下高速行车,稍有疏忽,就可能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因此,驾驶员掌握在特殊气候条件下安全行车的本领,是高速公路行车必不可少的一课。

   一、雾天如何走高速公路

  (一)注意情报板及标志牌显示的车速预告,即使薄雾天气也应根据视距远近,适当降低车速,加大行车间距为正常的两倍,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白天也要开亮防雾灯、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二)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防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 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三)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防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与同一车道行驶的前车必须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四)能见度小于50米时,公安机关依照规定可采取局部或全路封闭高速公路的交通管制措施。实施高速公路管制后,除执行任务的警车和高速公路救援专用车辆外,其他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此时,已进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开启防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要在保证安全的原则下,驶离雾区,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未按国家标准安装防雾灯的机动车辆,必须就近驶入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停车,并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