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教你“七招”安全使用银行卡
发布:兴县公安局    时间:2013/11/7 16:08:44
 

由于银行卡携带使用方便,银行卡的诈骗案件逐渐增多。在此,兴县公安局提醒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谨防银行卡诈骗。

一是及时签名。领用银行卡后,持卡人应立即在卡片背面签名条上签上与申请表上相同的名字。

二是密码保护。妥善保管卡片,不要将卡片、身份证、密码放在一起,密码设置最好不要使用出生日期、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或单一数字等他人容易破解的数字。

三是保证个人资料安全。通过正常途径办卡、谨慎对待要求提供个人资料的可疑电话、电子邮件、网站或手机短信,需问清情况,不熬盲目随意提供个人资料。

四是ATM机专用。使用ATM机时,要注意ATM机上是否有多余装置,应留意ATM机出钞口及密码键盘有无异样或被改装,输入密码时须注意遮挡,取款后及时取走或销毁ATM机交易流水单,任何时候不要将自己账户资金转入不知名账户,不要轻易相信粘贴在ATM机上的任何咨询电话。

五是保管凭条。不论在本地还是异地用卡,均应妥善保管交易凭条,最少应该保留至下一个月对账单寄来时,核对无误后再销毁。

六是挂失要快。信用卡一旦丢失,要尽快通过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尽快挂失。口头挂失一般通过拨打发卡银行的客户服务电话办理,书面挂失应到发卡银行办理。

七是明辨真假电话银行。国内电话银行服务主要有两类:一是各家银行使用的全行统一客户服务电话;二是当地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中正式公布的可供客户咨询、办理有关业务的电话号码。客户应特别注意,不要使用经过其他电话号码连接后的“电话银行服务”,不要轻信任何非正常渠道提供的电话银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