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示“征婚送花蓝”有陷阱
发布:临县公安局    时间:2013/11/18 15:13:35
 

   某女士通过电脑网络上的百合网认识一名自称叫陈某的男子,该男子称愿意与其一起生活。6月中旬,该男子称他开了一个电器店,让某女士为其店庆送花篮,并提供了花店电话。该女士给花店打电话后,花店工作人员让其向指定账户内打钱才送花篮。该女士随后向对方账号共计转账15000元人民币,汇款后发现被骗。
    警方表示,这类犯罪特征很明显,市民要加强防范。犯罪分子通常扮演成有经济实力、事业有成的求偶者,在互联网的征婚网站、报纸上登记虚假征婚信息。通过互留电话,利用甜言蜜语博取对方信任,然后以经营的新店铺开张需要对方赠送花篮、牌匾等为由,要求对方将购买花篮、牌匾的钱存入“花店老板”的银行帐户。一旦得逞后,犯罪分子往往又以花篮送的不够多或要求再送发财树、财神等开始加码,直至事情败露。在实施诈骗的过程中,还有人扮演成求偶者的父母、亲戚及花店、牌匾店老板,与受害人联系,取得受害人信任。每次骗得受害人数千至数万元不等。诈骗分子选择的作案对象一般以30岁至50岁的女性为主,有一定经济实力,处于感情真空期,容易被犯罪分子的甜言蜜语所打动,所以警惕性较低。作案以后,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网络、报刊交友征婚的“虚拟性”,选择更换网络用户名、联系电话等方式逃避打击,隐蔽性较强。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识别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