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6日,岚县公安局社科派出所查办一起破坏生产经营案。接案后,带班局领导立即指令刑侦大队迅速前往,展开案件侦破工作。
经查,2013年12月10日,犯罪嫌疑人高某与正利煤业因占地纠纷,扰乱企业正常生产秩序,被该局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高某对此事不服,又来到正利煤业,将办公区门口的伸缩大门推倒,进入办公楼寻找领导,一直不离开办公区,后来到正利煤业矿区,阻拦工人进出井口,时间长达2小时之久,造成正利煤业经济损失达124065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已被岚县公安局拘留,现羁押于岚县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