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7日,石楼县公安局龙交派出所民警到辖区德义河引黄工程14号支洞进行日常检查,在检查期间民警发现工地所用的炸药、雷管等危爆品,均放在临时搭建的彩钢活动房内,如不及时整治,将存在安全隐患。对此,龙交派出所民警当即责令单位负责人停工整改,并依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对此单位实施临时查封,对隐患部位张贴封条,明确单位隐患整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