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清明防火不能掉以轻心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4/4/3 10:05:15


随着清明节的日益临近,前往公墓、陵园扫墓的群众不断增多,按照我国的传统习俗,在清明节期间百姓要出外踏青或是祭拜逝去的亲人,但由于在清明节的祭奠活动中部分群众疏于防火或防火措施不严,因烧纸、焚香、点烛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而引发火灾事故进而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例屡见不鲜,所以,清明节期间的防火显得额外重要,广大市民务必高度重视。

年年防火,今年严防。鉴于入春以来气温逐渐升高,风大物燥,天气干旱,农村烧荒和民间自发上坟祭祖、焚烧纸钱等祭祀活动相对集中和频繁。为遏制火灾隐患,在春暖花开之季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广大群众还需增强防火意识,让“吸取教训、加强消防知识积累、预防发生火灾隐患”的思想进一步深入人心。

除了提高防火意识外,群众需要掌握火灾扑救的有关知识和灭火器、消火栓的使用方法。广大群众还须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群众防火意识提高了,火灾隐患才会一定程度上得到消除。

根据清明节防火的特点,广大人民群众在上坟时不随意焚烧,就是在公墓要进行焚烧的一定要选择适合的位置,烧完后要把火种彻底熄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