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方山消防提示:学校防火注意事项
发布:方山县公安局    时间:2014/3/31 10:05:43
 

学校防火注意事项:1.教室、实验室的防火,在教室、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制度,使用仪器设备前,应认真检查电源、管线、火源、辅助仪器设备等情况,使用完毕后应认真进行清理,尤其是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时,更要认真执行防火安全规定,中途离开时,应切断电源;2.体育馆、报告厅、舞厅、食堂的防火,要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做到不携带易燃易爆品,如汽油、酒精等,禁烟区不准吸烟,不随地丢弃烟头、火种,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3.住校的同学,应自己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等电器,使用台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室内无人时,应关掉电器的电源开关,不要卧床吸烟和乱扔烟头,不点蜡烛,不在宿舍使用明火和焚烧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