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警方提醒:提高警惕 男子借换零钱机会盗窃店家营业款
发布:岚县公安局    时间:2014/8/8 10:30:39

           近期,某地发生4起商铺营业款失窃案件,作案手段极有可能均为“抽币”行窃。

    据当地警方调查,案发当天上午7点左右,某镇苏某经营的便利店,走进一名陌生男子。他掏出一张百元大钞,说要买一包售价十几元的香烟。店主找零时,男子说“想要一张50元的新票子,有特殊用途”。男子边说话边走进收银台,并主动伸手,翻动抽屉里的营业款。男子拿到一张50元的新钞之后,转身走出店铺。当对营业款清点时,少了600多元。民警调阅监控发现,此人趁着翻动抽屉的机会,以极快的速度用手指夹取了一叠钞票。还有几家商店也丢了营业款。

    民警提示:小偷盗窃时会一只手在明处制造小动作吸引店主注意,另一只手则用手指抽取夹带钱款,得手之后,他会马上离开。店家应提高警惕,尽量避免顾客接触收银抽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