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民警温馨提示:“不得持护照赴港澳旅游”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4/8/13 15:57:21
   近期,在日常受理和咨询中发现的部分申请人欲持普通护照赴香港澳门旅游,汾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针对这一情况,利用公安微博、便民服务在线、电视广播等一切公众平台进行了“不得持护照赴港澳旅游”的宣传工作。同时,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办证前台等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提醒申请人,不得把护照作为《往来港澳通行证》使用,更不得持普通护照和外国签证直接进入港澳地区旅游。通过各种平台的宣传工作对群众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起到了正确的引导和警示,杜绝了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