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初,交口县公安局桃红坡派出所辖区村民宋某与临县籍一女子商议结婚,对方父母却在宋某离开临县后偷偷为其女儿办理了婚礼。宋某得知此事后,与对方父母争执,想要得到解释。双方就此事来来回回相互埋怨,扰乱了双方的正常生活。
民警在日常进村入户排查过程中,得知了此事,于2014年7月27日通知宋某及临县籍女子及其父母来到桃红坡派出所为此事进行调解。在民警说服下,宋某与对方父母达成一致,不再扰乱其生活,此事也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2014年8月31日,宋某又一次来到了派出所,赠送了一面锦旗,表扬了民警“以理服人化纠纷,以情动人促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