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出行的防盗、防抢、防骗常识
发布:柳林县公安局    时间:2014/9/16 11:13:27

特别要提醒大家的是,外出旅行一定要随身携带身份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各宾馆、旅店必须100%登记住宿人员,公安机关将严格检查各宾馆、旅店执行情况。所以,请你出行前千万不要忘记携带身份证,在住宿时要主动出示身份证登记。同时,还要注意的是:
  一是尽量少带现金、贵重物品,不要过于考究;携带贵重物品时要若无其事,以免遭人注意,最好是与家人或要好的朋友结伴而行,相互照应。
  二是在公共场所购物时,不要把包置于自己的视线之外,或图方便让营业员看管;付款时不要将钱款全部暴露,以免被盯梢。
  三是在金融机构提款时尽可能结伴而行,相互保护照应,提款前后后要注意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员尾随。

四是女性朋友如果背包步行,要斜跨背包,把包背在人行道内侧,避免背包被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