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4年10月8日交城县县委政府的会议精神,交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康恩栋于10月9日,组织全县各涉爆乡镇派出所、民爆大队、矿山大队所有人员召开了“集中整治涉爆单位,确保全县安全”的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在全县进行安全大检查已保证“四中全会”期间的安全。
10月9日,交城县公安局民爆大队对全县的23家涉爆单位全部下发了“四中全会”期间的“停止爆破作业通知书”,要求各涉爆单位将自己库房现有的爆炸物品在10月10日前,全部交回山西焦煤吕梁民爆交城分公司库房统一保管。
10月12日开始,民爆大队、涉爆乡镇派出所、指挥中心警犬中队共计20余人,利用搜爆犬、搜爆仪、人员检查相结合的”三检”方法,对12家涉爆单位进行了地面以上的全面清理排查未发现爆炸物品,对剩余未检查单位的检查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