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雾霾天气的交通安全小提示
发布:文水县公安局    时间:2014/10/29 9:47:47
 

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雾霾天气能见度低,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为了确保安全,请减速慢行,谨慎驾驶。

     1、提前了解道路信息。出行前要了解途经道路的天气情况、道路通行情况和交通管理部门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尽量减少雾霾天气出行。行驶过程中,要注意收听交通广播,留意公路沿线电子显示屏,了解道路通行信息,避免造成交通延误。

     2、严格控制车距车速。雾霾天气能见度低,行车时必须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高速公路能见度小于200米时,车辆时速要限制在60公里以下;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辆时速要限制在40公里以下。

     3、开启车辆灯光。雾霾天气驾车时要打开前后雾灯、尾灯、示宽灯、近光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通过灯光来提高能见度,警示其他车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雾天行车不要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光线容易被雾气反射,影响驾驶人视线。

     4、迅速驶离高速公路。遇有能见度不足50米的浓雾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临时关闭高速公路。已经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要驶入服务区休息等待或者从最近出口驶离高速公路;对于因能见度低确实无法行驶的,要立即停到应急车道或者紧急停车带,打开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将车上人员快速转移到公路右侧护栏外的安全地点。

     5、服从民警指挥疏导。雾霾天气行车时要注意交通民警的警示和提示,按照限定速度行驶;遇有交通拥堵时,要依次停放车辆,不能占用应急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