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
外出时谨防各类盗窃
发布:兴县公安局    时间:2014/11/12 14:56:18
 

    外出时要保持谨慎,保护好个人财产安全,警方提示广大群众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外出存放自行车时,自行车应存放在有专人看管的停车处,并索取存车票根;离车上锁,带走车钥匙及车篓内物品;

    2、机动车尽量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如停放在无人看管的场所时,应停放在犯罪分予难于接近或不便作案的位置,白天应停在自己的视线以内,不妨碍交通,便于自己和群众监视的位置,夜间将车辆停在车库、单位大院内,切忌乱停乱放,车辆要装防盗锁,防盗报警器,摩托车应加地锁,不要随便外借车辆,以防他人偷配车钥匙。

    3、乘坐公交车时候,准备好坐车的零钱,尽量不要在公共场所翻弄钱款,以免引起扒手注意,尾随作案。钱款如要随身携带,不要将钱款放在外衣口袋或裤子插袋等易被他人看见或摸到的位置,带较多现金时,应将钱款与其它物品混杂放在包袋内,将拉链拉上,并尽可能将拉链面紧贴身体,置挂在身前。

    4、在公共场所,如市场,超市,公共汽车上等,要保持警惕,将手机、钱(包)等放在衣服内侧口袋,防止被夹、被扒。

    5、拎包时,应将包包拉链拉牢,置于身前,同时警惕周围人是否有异常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