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警讯
行车置气引纠纷 寻衅滋事法不容
发布:汾阳市公安局    时间:2015/9/21 11:07:10
 

914日,汾阳市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民警闻警而动,快速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142202分,该所接110指令称:在辖区307外环,有人抢劫。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赶赴现场。经查:郭某与武某各自驾驶车辆前往阳城乡田屯村送煤。途经307外环时,武某遭高某驾驶的半挂车别了一下,后武某与郭某各自驾车追上高某驾驶的车辆并将其别停,双方发生口角,武某用脚踹了高某,并将半挂车前车车牌用撬棍撬走,郭某则从副驾驶郝某手中将手机抢走。民警到达现场后,将未逃离现场的郭、武控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派出所分别给予郭武二人行政拘留伍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