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 日12时55分许,汾阳市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接110指令称:有一外地人因讨要欠款无果,欲在汾阳市三泉镇某洗煤厂对面的悬崖上跳崖轻生,请求出警处置。
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往现场,经了解,欲跳崖轻生男子杨某,34岁,四川人。其于2014年11月在王某的洗煤厂定了50万元的煤,并将50万元煤款打入对方账户,王某将50万元的煤洗好后通知杨某拉煤,但杨某拉了26万元的煤后由于市场行情的原因,遂不在拉煤,并告知王某先将煤卖掉,一直到了今年11月份,杨某又要拉煤,但由于各种原因,王某的洗煤厂停产了一段时间,一时无法给杨拉煤,杨在多次讨要未果的情况下,觉得生活无望,遂产生了轻生的念头。
解铃还须系铃人,民警经多方联系,将洗煤厂负责人王某找到现场,积极做工作,王某答应将所欠煤款在15日之内打入杨的账户,最终,民警将悬崖上的杨某成功解救。